攀枝花学院
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攀枝花市职业院校申报第三方评价机构技术评估结果函》(川人社函【2021】807号)认定攀枝花学院为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机构备案号为:S000051090001。
一、认定职业(工种)备案目录如下表: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代码 |
工种/职业方向名称 |
级别 |
评定依据 |
1 |
健康管理师 |
4-14-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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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二、本次组织考试申报条件
(一)健康管理师3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方法
(一)报考者所带资料如下: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正面免冠白底近照3张(其中一张需贴在个人申报表贴照片处)及白底电子档照片;
5.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1份;
6.四川人社APP下载个人参保证明打印纸质档1份(不可截图);
7.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面交个人申报表(须认真填写)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
地点:攀枝花学院西苑解剖楼517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782309518
四、收费公示如下表:

五、考试办法及时间地点
(一)考试办法:
1.健康管理师(3级)
(1)分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部分考核。
(2)理论知识: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总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形式为机考。
专业实践能力: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总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形式为机考。
(3)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证书。单项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将安排在下一批次考试),两项不合格者需重新报考。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08:00-10:00);
2025年3月27日(08:00-10:00)
考试地点:攀枝花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2)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15:00-17:00)
2025年3月27日(15:00-17:00)
考试地点:攀枝花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六、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者学员将获得攀枝花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表明持证人已通过相关考核具备了相应职业、级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可作为从事本专业工作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本专业人员的依据。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全国通用;上网可查。
附件1
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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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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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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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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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来源 |
□学校 □企业 □部队 □社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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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附复印件) |
□小学 □初中 □职高 □高中 □技校 □高职 □中专 □大专 □大学本科 □硕士 □博士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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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港澳台证件 □外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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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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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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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本省城镇 □本省农村 □非本省城镇 □非本省农村 □港澳台人员 □外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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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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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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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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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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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业等级或职称等级(附证书复印件) |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
□无等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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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无职称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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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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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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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类型 |
□学历型 □工龄型 □复合型 □无 |
申报条件 (佐证材料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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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代报名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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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新考 □补考 |
考核科目 |
□理论 □技能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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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工种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经办人填写) |
专业工龄证明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在本单位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累计以往从事该工种的专业工龄合计已满 年,特此证明。我单位承诺该考生该职业累积工龄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诺,本证明盖章单位及人资部经办人均愿承担连带责任。 单位联系方式: 人资部经办人签名: 人资部经办人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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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审核意见 |
经审核: 考生以上资料属实,符合 职业(工种) 级别申报条件。 审核意见: 评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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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 考生以上资料不属实,不符合 职业(工种) 级别申报条件。 审核意见: 评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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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说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相关规定和本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知晓考试要求和考试方式,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有关规定及考评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考生本人真实、准确地提供和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专业工龄、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不得由他人代填; 三、本表格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照片真实无假,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申报信息; 四、考试期间,遵守考场纪律,不交头接耳,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五、对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接受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无效、注销证书信息等处理方式,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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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申报条件为“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满16岁周岁,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申报条件类型一栏勾选“无”。
2、所有复印件均需要与原件一致;
3、评价机构可按照工作实际增加内容。